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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錯,我不喜歡微軟。但就像所有的夫妻一樣,再不喜歡對方也必須綁在一起,怎麼也分不開。

但是沒關係,我可以劈腿,最早讓我外遇的就是mac,不過嚴格說起來那時還不算外遇,因為當時的工作是M$、OS8和Unix三種系統都要會,因為當時的電腦算出來的答案常常有誤差,需要三種系統互相幫忙與參照後才能做出相對正確的結果。但是後來的工作就真的離不開M$的手掌心,跟別人提到mac,要嘛被誤以為你有錢的要命是個電腦痞子,要嘛就是聽都沒聽過沒啥好說的。

隨著電腦越發進步,宅神天才工程師越來越多,大型主機和PC間的距離也越來越近,所以現在講到電腦,雖然大體上多數還是M$的天下,偶而還是會遇到一些搞美工或藝術(或真的是痞子)的人會用mac,其他的系統主要都是一些電腦玩家(俗稱阿宅,其實只是不擅與人交往的人)在用。像我現在還常用的FreeBSD,除了在學校時一堆未來的宅神很熟之外,出社會後聽過且仍在用這個系統的人真是少之又少。

最近敝小娘又不安於室了,想跟聽聞很久的美女Linux交往一下。誰知不見就算,一見就愛,最近死命在攻克Linux美女的心,從最簡單的ubuntu入門到現在終於搞定了OpenSuse,我只能說,M$除了會讓人變笨之外,每一種系統都比她好用且漂亮啊。

看看最上面的圖,就連logo都比M$可愛,叫我這個潛阿宅怎能不喜歡呢。(我真的好喜歡中間那隻綠色變色龍,真可愛)

 


看,這是OpenSuse的桌面,多漂亮啊,乾淨清爽效率高又穩定。雖然我裝了好幾次才順利完成,但看到右邊那個笑臉還是很開心。(突然好想養一隻變色龍喔,我知道不應該啦,不會真的去養啦。)

 


這是讓我老老的HP Laptop上演大復活記的ubuntu,一樣是乾淨清爽好看的桌面,重點是,我的老電腦因為裝了這個系統立馬成了活龍一條啊~~~

M$的桌布一向沒甚麼特別好看的,就是上到win7也不過勉勉強強而已,離Linux遠著哩,更不要說是mac了,在我心裡根本無法比啊。

是的,我是阿宅,而且一次劈四腿的品味阿宅,大家笑我吧。(聳肩阿宅樣)

 

離題說明:這篇是在OpenSuse的FF4.0下寫的,連字型都比在M$環境下漂亮,這是怎麼回事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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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貓熊麗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