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工作內容跟電腦相關,但我對3C商品卻沒有強烈的熱情,買一台電腦用一隻手機或是數位相機,一定是用到整台壞光光才會想到要換。今年一開春就不知道怎麼搞的,先是我很喜歡的Sony Ericsson小黑手機壞掉,壞到電話來了只有螢幕會亮,沒有畫面,當然也無法接聽電話,被我戲稱變成手電筒。怎麼重刷都好不了之後,朋友幫我找到一隻二手的iPhone 5。只是這隻已三歲,電池膨脹到撐壞主機板和螢幕,只好花NT$4,400回原廠換了一隻整新機回來。 其實就是買一台新的iPhone 5庫存機,喔,對了現在還有SE,可以當作是iPhone 5S進階版的庫存機降子,哈哈哈。小五也可以只換電池,但這樣也要NT$3,800,而且已經變形的螢幕和主機板日後會接觸不良喔,所以如果可以還是換整新機較佳。
在現在一片大螢幕機海中,4吋大小的手機確實是比較適合我這種小手人的,還有,妹妹說,iPhone有個最大的好處:殼子好多,可以天天常常換花樣,真好 ~~(羨慕不已的口氣)
 
這是為了小5(朋友幫我的iPhone 5取的名字)新買的背殼,他還可以裝掛繩掛在脖子上,和鐵三角的耳機。因為我不喜歡耳道式的耳機,好不容易才找到這種的呢。
 
手機剛換完,我自己就跌壞了腳,加上工作上有重大變化,跟了我1x年的舊電腦已不敷使用,只好花大錢買新機,看來看去,為了耐操好用規格好有檔頭,最後還是挑了HP Probook 440 G3 i7版,雙HD、16G Dram,NT$36,000。我很愛Mac Book,不是沒考慮過,但想到相容性問題,最後我還是屈服在M$的勢力下啦。(不過我的iMac G4還可以用喔,只是慢而且認不得小5就是了)
 
二台HP電腦差了13年吧?整體設計居然沒有甚麼改變,永遠的黑色螢幕+銀色鍵盤,HP你有沒有這麼工程師啊?一拿出來就是工程師的樣子啊!!Dell都長得比你漂亮了。不過我必需承認,它真是耐操,光是鍵盤就差很多。我打字很很凶,左邊那台粗勇的舊HP給我操了這麼多年鍵盤依然好用,沒有一個鍵故障,DVD RW依然運作正常, 連螢幕都沒亮點 ,就只是電腦速度慢了點,希望新的這台G3也一樣這麼生猛有力活跳跳可以用10年以上啊拜託!
對了,二台螢幕都是14",不過新機16:9的螢幕看起來比較小。
 
紀念一下陪我多年的舊HP電腦,但我的大白(iMac G4)可依然在我桌上喔,我偶而還是會用。右邊是換新機之後,看起來桌面好像沒那麼擠了,但其實二台只有厚度的差別,大小是一樣的。
還好舊HP因為很勇,現在已經移居到妹妹家繼續很有活力地運作中了,耶。
 
希望小5和G3可以陪我久久久。
 
arrow
arrow

    貓熊麗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