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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語說閻王易惹,小人難纏。我,不才敝小娘,就是那個難纏的小鬼。
這二天忙個讓人吐血的差事之一就是趕合約,英文合約已經看得叫人抓狂了,更糟的是這份合約有時間限制,需要在本週五前送到美國。但這個合約的「乙方」(廢話,敝小娘的公司這麼優良當然是甲方)明明在半年前就在擬這個合約了,偏要拖到上週五才寄第一版的草稿給我們,然後說月底前他們美國總公司要正式簽好的合約喔。(正本紙本和電子檔都要!)
因為之前跟乙方合作時我就常常氣得在辦公室內臭臉,加上這次合約的內容很複雜,老板只好親自下海操作,但最後執行者還是我,所以在這最最最後的地球毀滅前倒數一秒鐘,合約飛到了我手上。「乙方」還大言不慚地要我「馬上」(a83su31xek7w.6←粗話,馬賽克處理)處理,還叫我老板趕快簽名、叫我趕快做電子檔給他們,紙本則要快遞寄給他們,好讓他們明天一早可以收到。
喂喂喂,妳誰啊?妳不是敝公司股東或董事,更不是發我老板和我薪水的人,你憑甚麼催啊?外商公司了不起嗎?
不爽歸不爽,老板想當好人當然是催我趕快做,我一面做一面肚子裡犯滴咕,最後決定對著那份文件打噴涕!降子他們就會收到我快遞送去的細菌了!嘿嘿嘿~ (House看多了,心思超黑暗的啊!)
在辦公室裡遇到不爽快的差事,又不得不做時,請問有何良方足以發洩內心之惡氣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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